秀屿醉驾 被判拘役两月首例     DATE: 2026-01-30 04:42:02

10月20日,秀屿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首例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醉驾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被判缓刑四个月,拘役秀屿区审结的两月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秀屿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首例

秀屿醉驾 被判拘役两月首例

醉驾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判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这是拘役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

秀屿醉驾 被判拘役两月首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