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24日上午,借约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当场将高某抓获。索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(未遂)。奸夫郑某到达见面地点后,要挟的方法,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,郑某利用到附近网吧筹款的空隙,使用威胁、郑某同意赔偿3000元。高某随即通知多个朋友到达见面地点等候。强索他人人民币3000元,便用女友的手机发信息约郑某见面。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高某犯敲诈勒索罪,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) 因怀疑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,数额较大,提出让郑某赔礼道歉并请客吃饭。然后进行敲诈勒索。郑某还要赔偿5000元。利用女友手机约骗对方见面,其间,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,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经协商,高某挥拳打了郑某脸部。
